三年连奖3000万!8月份各地电商资金扶持大比拼

时间:2016/9/7 9:47:49



导读:当下,各地为加快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纷纷出台鼓励电商发展的政策法规,对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以及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市县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和扶持。以下为部分地区的电商扶持政策。


实施地区:海南省
扶持资金:3万元至200万元

适用主体:电子商务平台、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市县(区)、电子商务实训基地等


8月23日消息,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海南省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奖励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海南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年度交易额首次达到2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20万元、75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与海南省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服务协议并支付服务费用,且B2B(企业对企业)网上年度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或B2C(企业对消费者)网上年度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单个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平台服务费补助;支持省内企业上网销售海南农副产品、特色工艺美术品和旅游产品,在省内注册、B2C网上年度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或B2B网上年度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企业,按网上交易额的2%,给予销售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对经过评定的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市县(区),每个给予600万元的支持,用于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服务、电子商务培训服务、农产品上行物流补贴、网货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对在建档贫困村建立电子商务服务站的,每个给予3万元的补贴。

对经过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电子商务实训基地,根据培训规模和效果,给予场地租金及相关运营费用的补贴,单个单位每年不超过30万元。


每年对经省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在海南组织开展的电子商务论坛、创业大赛、创业辅导等活动,按照其举办规模和招商效果,经申报、审核确定后,给予活动实际支出经费不超过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来源:海口日报)


实施地区:广东中山市
扶持资金:800万专项资金

适用主体:电子商务园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电子商务应用项目等


8月17日,中山市商务局官网公布了《中山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


《办法》指出,为加快电子商务快速发展,重点支持电子商务园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电子商务应用项目、电子商务运营项目和电子商务服务项目,但前提是,要求项目2015年营业收入达100万元以上,或项目2015年建设投入100万元以上,其中建设投入是指不含员工人工成本的技术研发成本、设备购置投入、研发资料成本。(来源:中山市商务局官网)


实施地区:宁夏银川

扶持资金:10万元至100万元

适用主体:大宗商品交易电商平台、跨境电商企业(平台)等


8月15日,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推动电商提挡升级,银川开发区制定《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办法(试行)》。开发区对大型电商平台增值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对于大宗商品交易电商平台增值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且网络交易额超过500亿元的,按增值业务收入的1%给予奖励;非大宗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增值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按增值业务收入的1%给予奖励;电商企业网络交易额中宁夏本地产品占比超过80%的,奖励标准提高50%。


同时,凡在开发区注册缴税的跨境电商企业(平台),年跨境出口网络交易额达到1亿元、8000万元、5000万元的,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资金奖励。


此外,对成功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并将支付结算地落户开发区的电商,将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对区外具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将支付结算地落户在开发区且当年资金流量超过3000万元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来源:银川晚报)


实施地区:陕西西安
扶持资金:每年3000万

适用主体:具有便民利民公益性质的平台、网上年销售额首次超过5000万元的公司等


8月12日,西安市政府下发《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到3500亿元,年增长率达到35%,网络购物销售额超过70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5%,企业间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达到2800亿元。


西安市财政每年从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支持电子商务发展。


对在西安辖区注册纳入限额以上贸易业统计的平台公司,网上年销售额首次超过5000万元或网上年销售额居所在行业全国排名前三名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网上年销售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网上年销售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具有便民利民公益性质的平台建设,经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在提供便民利民服务方面有显著成效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来源:三秦都市报)


实施地区:山东平度市
扶持资金:一年1000万元专项资金

适用主体: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示范镇创建、创业培训等


8月9日消息,山东平度市出台了《平度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每年从市财政列支1000万元,用于对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示范镇创建以及仓储物流、创业培训、典型培育等方面的奖励补助。


《办法》规定,鼓励扶持建设集聚度高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只要达到相应条件,即可给予最低30万元,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扶持。鼓励扶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凡在平度市注册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年实现跨境B2C交易规模超过200万美元或B2B交易规模超过1000万美元的,每个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对于机构、团体、企业和个人在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著名电商平台开设特色馆的,按投资额度补助50%;年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奖励10万元,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给予奖励30万元。


此外,对于在平度市注册成立的农产品企业(含合作社),全年线上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全年线上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全年线上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每增加1000万元,加奖1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平度市商务局工作人员介绍,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奖励者将会被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再享受政府各类资助。《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至2019年8月31日止。(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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